贯彻实施《劳动合同法》,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开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朱小林
一元复始,万象更新。2008年1月1日,新《劳动合同法》正式“亮剑”实施。这对于从业人员来说,无疑是一大福音,尤其是新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必须给劳动者申报养老、工伤、医疗、失业保险等条款,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,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。[详细内容点击...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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